債務協商
債務協商就是將所欠的各種信用貸款、卡債、現金預借等債務,全數轉移到同一家最大債權銀行,大幅降低利息並減輕債務還款壓力。若是協商成功,在協商期間,銀行依法不能再繼續催繳,而債務人也必須開始按照新的方案繳款,直到清償完畢。
不過一旦進行債務協商,日後想要再跟銀行貸款就很難了!除非債務清償後一年,此註記才會消除,才有機會再到銀行進行貸款。
協商失敗怎麼辦
根據「消債條例」,債務人申請協商之後,若債權人(銀行)超過30天不開始協商,或是超過90天還無法協商成立,那麼這場協商就算是失敗。
這時,你有三個選擇可以再次解決這些債務:半年後再次協商、更生或清算
- 半年後再次協商
債務人在半年後再次向最大債權行提出協商要求,如果銀行願意談,這時提出新的方案或許還有成功的機會。不過債務人已經無法承擔債務壓力,再等半年只會讓債務問題愈來愈嚴重!請立即向羅賓漢專業理財免費諮詢!點我立即填表諮詢
- 更生
「債務更生」。依照「消債條例」所示,債務人提出申請更生,法院會根據債務人的財產與收入狀況審理裁定,可能會減少債務,讓債務人可以依照自己能負擔的起的能力還款,清償由法院裁定的債務後即可債務一筆勾消、獲得新生。
- 清算
依照「消債條例」,債務人提出申請更生,若債務沒有超過1200萬元,法院會清算債務人的財產並分配給債權人(銀行),這就是簡易的破產程序。債務人可在接受清算之後免除責任。
參考資料:法規-更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詳細資訊請點
限制
債務人在「更生」或是「清算」的期間會喪失財產管理與處分權,雖然可以減免部分債務,但這也加重期它義務與限制! 條文明訂:「其生活不得逾越一般人通常之程度」,也就是「禁奢條款」。雖然條文中並沒有明確列出細項,但未經法院許可而搬家、出國、開名車…等奢侈之行為都可能受到禁止!
銀行公會明定「九大生活限制公約」,進入「更生」或是「清算」的債務人必須好好遵守,包括不能賭博、不能搭飛機、高鐵、計程車,不能出國與住四星級飯店以上的飯店、也不能購買房子與車子。
每月生活花費限制,則按照不同縣市每年度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來規範,如台北市主計處公告之最低生活標準為1.6萬元。法院會依照這個金額,再按照債務人「必須撫養的必要支出」來訂定「公平受償的還款金額」。
新聞參考:20181118公視新聞-四都上修最低生活費 北市16580元
原則上,在此階段的債務人理應盡全力償還債務,按公平原則只能過最基礎的生活並努力還清債務,不得有任何奢侈之行為。
協商成功的後果
「債務協商」與「負債整合」不同!雖然兩者都是要將債務集中、單一還款日期、降低利率與月付金,但兩者仍大不相同!所以不到最後一刻千萬不要使用債務協商!
▲協商成功後,無法申辦信用卡及貸款
協商還款期間,銀行會凍結債務人的信用卡!除此之外也無法使用及申請任何信用卡與貸款,直到債務結清後滿一年為止!這是為了讓債務人先將債務處理並結清,不要再新增負債並將問題好好解決。
▲協商後按時還款
債務協商已經是銀行所釋出的最大讓步與善意,所以債務協商成功後一定要按時還款!絕對不能遲繳!一旦毀約就會重新回到債務協商之前的狀況,更重要的是,利率與年限不可能會跟協商期間的優惠相同!而且聯徵上也會被註記「協商後未按時還款」,那麼未來想要申辦任何貸款都是難上加難!
▲聯徵註記
協商期間,聯徵上會被註記「債務協商」,註記時間長達一年之久。若要再次向銀行貸款就必須等到債務清償後一年,註記才會消除、才有機會再次到銀行進行貸款。
最後,若債務人不願意走向這條路,建議借款人可以先向民間代書貸款借一筆資金來償還銀行的債務,並在此期間將自己的信用建立,如此就能再次向銀行申辦信用貸款,降低月付金及利率。立即向羅賓漢專業理財免費諮詢!讓我來協助您將債務清償!只要有心想要把債務清償,無債人生就離我們不遠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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